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14:4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col/col14092/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1607房间;邮编:265100;电话:0535-3222009;电子邮箱:hyszj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 年,市住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主要涉及机构概况,部门财政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同时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工作,通过网上民声及12345热线办理等平台为公众做好住建领域相关政策事项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工作情况。2021年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办理19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工作,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且未收费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和资料信息收集,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构建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及“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文件属性源头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等工作机制;同时各科室确定1名联络员,积极开展和参加市里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会议),不定期开展住建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1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力导致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容易出现滞后现象;二是公开信息格式及内容不统一,容易出现公开内容不合理情况发生。

今后,我们将切实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加强领导工作,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筛选、校核需公开的信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编制、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有序、及时。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严守政策解读质量关,做到政策解读工作高质量、严规范、易理解,使公众可接受性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海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把政务公开和数字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全面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突出公众参与互动,严格政务公开培训监督,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推动工信工作开展中的重要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5件,均按期回复办理结果和意见,满意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办理情况均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4)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各单位及科室分工,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的放矢。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局均已在上文说明。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我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无相关报告事项。


附件: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