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5:53

一、总体情况

市统计局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进落实统计改革创新,圆满完成各项统计任务,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靠。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海阳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3条、工作信息类政务信息68条,主要涉及机构概况、统计月报、年报数据、统计执法情况等信息,通过网上民声办理群众数据咨询类业务2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2年相比,信息公开申请数据持平。2023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四)平台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海阳市统计局集成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互动交流、统计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功能,其中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进行了公开。

(五)监督保障。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监督指导方面,实行分管领导审批、责任科室审核、具体责任人发布信息的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在人员机构设置方面,海阳市统计局目前有3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和政策法规科,其中办公室负责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综合核算科负责统计信息,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各科室人员责任明确、相互配合。在业务培训方面,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强,对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细节内容掌握不够透彻;

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加强科室协调配合,及时将各科室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工作等信息发布到网上,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统计局针对日常公开的相关信息,2023年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海阳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截止2023年,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提案。

(四)工作创新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务公开无工作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统计局数据统计方面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统计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海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海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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