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海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阳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阳市财金路1号,电话:0535-3223220,邮编:265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阳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减税降费、“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化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海阳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预算绩效信息、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国资国企相关信息等179条;公开会计服务、工作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办事指南等便民利民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依法、合规、及时对申请人进行回复。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条。其中,予以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件。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且未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各环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加强部门网站及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巡检和监测,重大活动、特殊节假日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登录查看运行状态,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强化常态化监管,不断提高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公众对财政事务的了解和参与。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局机关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公开考评机制,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不定时对各科室、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年终工作考核,科室、单位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对新形势、新要求仍有一些问题,如:一是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存在不足,出现发布内容存在错敏词、格式不美观等问题;二是部门信息发布迟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不够及时,影响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坚持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杜绝信息发布过程中的随意行为,加大对信息发布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熟练掌握各类易混淆的错敏信息,避免发布存在错敏信息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全面的发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海阳市财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1.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海阳市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2. 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海阳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自查政府网站存在的错敏词、链接不可用等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合规。

    (四)工作创新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海阳市财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海阳市财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海阳市财政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海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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