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37: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数据,除另有规定的外,统计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整个年度时间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聚焦热点民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文化旅游相关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设施等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定期公开我局承办的市政府2021年重点任务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2021年我局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8条。三是积极回应网上民声和政务服务热线,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政府服务热线反馈事项253项,办结率均100%,回复网民留言8次,回复率为100%。

(二)规范办理流程,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答复时限合法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有效性,答复引用法律依据准确,陈述事实清楚,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与往年数据持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完善公开制度,有效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有序开展。加强政务公开的统筹协调指导,进一步明确各责任科室分工和具体任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合理公开。依法界定涉密信息范围,切实防止出现泄密问题。

(四)优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开平台建设质量

多渠道、多窗口、多载体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借助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文化旅游活动、通知公告等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围绕官微、官博等政务新媒体,强化与粉丝群体的联动,专业化运维官方抖音、快手等平台,制作易传播、有影响的适合大众的宣传视频,为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提升工作能力,严格落实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指导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事项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政务公开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以日常对发布目录和内容进行自查与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抽查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更新发布目录、完善发布内容。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网络系统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人员学习交流,巩固和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力度还存在着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问题。为此,我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把握公开时间节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及时将涉及全社会和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二是提升公开透明度,做到非涉密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全程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根据海阳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要求,2021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按季度更新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更新财政预决算等政府公开信息。

3、2021年,市文旅局共承办政协提案3件,内容涉及旅游景点通票、旅游景点对摄影家协会免费开放以及举办湿地公园冬季喂鸟活动,我局承办的提案按期办复率达100%,与委员见面率达100%,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得到了政协代表的肯定。

4、12月8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了“聚焦文旅发展 惠民义务讲解——游八路军胶东军区机关旧址”政府开放日活动,多名群众代表参观八路军胶东军区机关旧址及许世友在胶东纪念馆,广泛听取公众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社会公众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满意度。

5.2021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无需要说明情况。

6.市文化和旅游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市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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