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0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32202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责范畴和工作中心,紧扣群众关切和人民心系的重点问题,持续推进工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合法化工作,切实加强工信局政务公开全面化、便民化、服务化进程;统筹权衡政务公开和保守秘密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明确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依据申请在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同时,通过12345民生服务平台回应民生诉求98起,并由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工作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2022年持平,无处理费用收取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把保密审查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制作、发布相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通过海阳之窗、《今日海阳》、海阳政府网等媒介宣传科技政策,做到及时、全面、准确。2023年,刊发信息86篇。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相应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并推广建立“科室信息员”制度,形成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度海阳市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纠错补正方面反应稍显迟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修正还存在被动响应的情况;二是因为政务公开审查程序流转环节较多,导致信息发布存在效率降低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复查整改机制,缩短对已发布信息的检查周期,同时继续强化信息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将错误防范于未然;二是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信息审查工作熟练度,使信息审查更加精准、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精神;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均按期回复办理结果和意见,满意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办理情况均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我局无工作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我局报告数据中无需要说明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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