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4:13:2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深化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本年度通过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3条。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声答复工作,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婚姻登记,与2022年相比减少1件,已按要求规范答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依托海阳市政府网站,全面加强民政工作信息发布,做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各栏目在规定时间内保持更新状态,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负责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时效有待提升,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市政府网站,深化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大民政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

(四)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海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海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