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1:30:07

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国家、省、烟台市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邮编:265100,电话:0535-32225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展规划等方面主动公开 53 条信息。健全工作制度,贯彻“既保证部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认真答复了12345政务热线和网上民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总数较去年增加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民生信息和政策文件等方面,均按时办结,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目录建设的具体实施部门,参与、协调、配合上级机关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工作,根据信息资源的应用属性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形式组织编制和展示。

(四)平台建设

不断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切实做好"海阳发改"政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管理,突出有关政策、法规、知识等内容的发布宣传,力争更新快捷,内容鲜活,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责,下发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维护不到位,有时出现发布时间滞后现象。

(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强化责任意识,对公开内容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对应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海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把政务公开和数字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全面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突出公众参与互动,严格政务公开培训监督,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推动工信工作开展中的重要作用。

3、2021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1件,均按期回复办理结果和意见,满意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办理情况均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4、2021年,我局创新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与企业积极沟通,让企业更了解政府下一步工作要点及发展方向。

5、2021年,我局报告数据无需要说明事项。

6、2021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无相关报告事项。


附件: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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