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18:3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发布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可在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查询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海阳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电话:0535-3302696)。

—、总体情况

2020年,海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海阳市主要通过海阳市政府网站等途径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900余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1条,各类专项规划信息10条,各类应急预案信息3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11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录信息20条,扶贫、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领域等各类信息1307条,并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信息。编印《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刊登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等42篇。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通过一图读懂、音频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文件56条,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更直观的途径,做到了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海阳市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48件为网络申请,34件为信函申请,同比减少26.8%。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按时办结82件,按时办结率100%。

2020年,海阳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8件(同比减少11.1%),维持结果4件,结果纠正3件,尚未审结1件;行政诉讼3件(同比减少100%),结果维持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结合新修订《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海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突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信息规范、有序、高质量公开。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不断完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等,随公文一并报批。

三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海阳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集约化、专业化、便民化水平,将其打造成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新平台。

二是在建立市级政务公开体验区的基础上,围绕市民普遍重点关注的服务事项,在各镇区街道打造了政务公开体验区,真正实现政务公开服务送到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指导15个镇街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在政府网站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实时公开。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海阳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二是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信息公开;四是多渠道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五是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各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已按要求主动公开。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设立专门栏目,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并统一规范发布格式。2020年,海阳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答复人大代表建议70份、政协提案70份。

(七)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海阳市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于锁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修福程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配备专职人员2名,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同志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起以市政府办公室为中心,以45个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网络队伍。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综合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对年终考核成绩较差且问题整改率低的单位由市政府直接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考核促工作的良性作用。采取市政府办公室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尽量提高量化评分比重,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评估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抓好培训评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上级要求,借鉴优秀做法,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做好社会评议工作。政府网站的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工作整改约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下发整改约谈通知单,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政府部门强化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

+22

1138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59

-10

817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76

-84

3426

行政强制

157

-3

2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8

91611.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5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2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1

0

0

0

0

2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2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7

5

0

0

0

0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4

3

0

1

8

3

0

0

0

3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继续加强,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应公开的信息有时不愿公开或不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分类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海阳市实际情况,继续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评体系,并进一步增加分值权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海阳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贯彻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海阳市各中小学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校长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等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认真做好重要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海阳市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育才中学、育才小学、新元中学、新元小学、亚沙城初中、亚沙城小学8所市直中小学通过政府网站(http://ggqsy.yantai.gov.cn/col/col35158/index.html)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有效形式。利用校长信箱、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内广播电视等载体,增强公开实效;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家长相关的基本制度和规定;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二)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指导各单位编制了海阳市26个领域市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镇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附件: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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