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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阳市国家税务局受理举报投诉内容:
税收检举和举报的对象是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如未及时、正确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未按规定建帐建制,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拒不接受税务机关监督检查,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税收违法行为,如税务人员索取、收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徇私舞弊应移送不移送税收违法案件,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擅自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等。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决定税种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
二、举报投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举报人依法举报的税收违法案件,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2、举报人可以采用报单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传真举报及网上举报等多种形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举报单由各级国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办税服务厅负责发放,举报人自由领取。
3、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问题,严禁造谣中伤或诬告陷害。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按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投诉电话:
税务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535)3222909
涉税举报电话:(0535)322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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