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海阳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标准指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本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编制完成了31个领域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14个镇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卫生健康 义务教育 涉农补贴 安全生产 救灾领域 保障性住房 公共法律服务 农村危房改造 财政预决算 城市综合执法 扶贫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 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 养老服务 食品药品监管 市政服务 税收领域 就业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 公共文化服务 房屋征收补偿 户籍管理 生态环境 交通运输 旅游领域 广播电视 统计领域 新闻出版版权 自然资源 水利领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