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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商投资清算条例》等。
二、申报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予以办理解散手续: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企业办理解散手续,需分两步进行,首先要向审批部门申请进行清算,经批准后,清算委员会按《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管理办法》进行清算,待企业债权、债务等善后事宜处理完毕,清算报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无误后,再行文报审批部门撤销公司。
申请清算所需文件:
1、企业申请报告、主管部门转报报告;
2、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企业的现状、申请解散的原因、清算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3、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
申请撤销企业所需文件:
1、企业申请报告、主管部门转报报告;
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清算情况,债务等善后事宜的处理结果等。
2、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清算报告。
四、办理程序:企业申请清算的报告—市外经贸局转报报告—烟台市外经贸局批复清算—企业按规定清算—烟台市外经贸局批复撤销—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税务、海关、外管等部门注销登记
五、办理时限:文件材料齐全有效,符合规定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办完。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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