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核依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6条。
二、 审核条件
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分批次占用或者征用的,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省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 需提供的资料
1、 项目批准文件;
2、 林地权属证;
3、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4、 与被用林地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
四、 审核程序
经海阳市林业局审核同意,报市、省、国家批准。
五、 办理时限
15日内。
六、 收费标准
1、防护林地:每亩2000-2500元;
2、用材林地:每亩600-700元;
3、经济林地:每亩800-1000元;
4、薪炭林地:每亩300元;
5、特用林地:每亩300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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