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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依据 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审报条件 从事近海作业的,不超过近海捕捞机动渔船控制指标. 三、需提供的资料 如实填写《申请表》 四、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责任人:王兴双 八、监督电话:323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