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号______
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指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担保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应当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
|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项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 名称 |
XX有限责任公司 |
XXX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XX市XX区东马路XX号 |
XX市XX区西马路XX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XX |
李XX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 |
50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XX、XX的经销及售后服务 |
XX、XX的技术开发、经销及售后服务 |
| 营业期限 |
20年 |
30年 |
| 股东 |
XX有限公司 XX有限公司 XX企业策划咨询中心 |
XX有限公司 XX有限公司 XX企业策划咨询中心 XXX(个人)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96年X月X日 |
注:⑴只填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更的不填。 ⑵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还应领取有关的表格。 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⑷“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⑸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粘贴于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