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702Y/2024-00996 成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海阳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事项清单

海阳市水利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4-04-07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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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检查主体检查依据
1海阳市水利局对水资源的监督检查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1.取用水户是否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
2.是否按照批复情况进行取水;
3.取用水户用水量是否存在超许可情形
取用水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八条。
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5.《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1.计划用水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用水,是否存在超计划(定额)用水情况;
2.用水计量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3.节水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建设和使用节水设施
用水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十四条。
2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检查有无损毁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的情形;有无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有无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的情形,有无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情形,有无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至少1次县级水利部门1.《水法》第四十二条。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一条。
3.《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三条。
4.《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
3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可能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法人单位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按照风险等级划分,A级抽查比例为5%,B级抽查比例为10%,C级抽查比例为20%,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4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落实情况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工程)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全年抽查不低于50%,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1.《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
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5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农民工、环保等规定情况由市政府、市水利局组建项目法人或局直属单位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或网络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1995年水建〔1995〕128号,2016年8月水利部令48号修改)第八条、第二十一条。
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对由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对是否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后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项目法人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6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的行政检查质量检测员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由海阳市水利局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或网络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对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行政检查造价工程师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由海阳市水利局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或网络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检查监理工程师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由海阳市水利局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或网络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7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情况由海阳市水利局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或网络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
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
8海阳市水利局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由海阳市水利局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或网络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至少抽查1次县级水利部门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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