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对符合注销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前期,经备案登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逐台梳理,指导机械所有人(单位)自主申请注销。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应注销还未申请注销的机械,现统一向社会公布(见附件)。请相关机械所有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在“爱山东”APP中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平台申请注销,逾期不办理的,将由我局统一注销。
附件:海阳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拟注销机械汇总表
海阳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拟注销机械汇总表(附件).xlsx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