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1711/2023-00050 成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组配分类: 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日期:2023-09-2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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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等;


2、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


3、负责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责令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4、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对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5、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热线,并开展生态环境举报(信访)的查处工作,负责监督上级交办生态环境案件的整改落实;


6、负责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7、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8、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9、负责对机动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11、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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