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370687004314824P/2023-04094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机构: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日期:2023-09-1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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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办理依据

1.《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发布,2014年2月修正)第二十二条 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7号发布)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承办机构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核准 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查

3.发照

五、办理条件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六、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注销决定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属于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被吊销执照或被撤销而注销的情形,还应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七、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

2.不得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3.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海阳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楼1119室

电话:0535-3306689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海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北京路81号

电话:0535-3222202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山东省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六楼监督考核科

投诉电话:0535-3226666

信函投诉:山东省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六楼监督考核科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3301141;0535-3301145;0535-3306929

办公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商事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十三、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商事登记窗口

电话咨询:0535-3301141;0535-3301145;0535-3306929

信函咨询: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商事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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