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192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四上”“纳统”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意见
海政办字〔2023〕25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来源,是评价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前提保证,是优化产业机构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建立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以建立科学、真实、准确的经济运行监测评价体系为目标,以培育市场主体为基础,以各方信息共享为支撑,以镇(区、街道)、部门协同联动为保障,着力构建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统计指导、行业主抓、镇街落实”的企业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推动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发展潜力的符合纳统要求的企业及投资项目应统尽统。

(三)任务目标。确保在“十四五”期间,每年纳统企业新增数量达到80家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新增数量达到150家以上。

二、工作流程

(一)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各镇区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四上”企业扩规模增实力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66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优化政策支持,坚持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在企业孵化、税收优惠、融资便利、人才保障等方面制定并落实专业化、精准化培育方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增大可纳入扶持培育成长范围直至纳统入库的企业基数总量。各镇区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落实配套条件,研究好国家政策资金投向,引导投资主体把握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积极挖掘辖区内及本行业高质量投资项目,促进有长远发展意义的投资项目落地生根。

(二)筛选确认“准四上”和“种子”企业,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立跨部门、多领域数据应用、交换、共享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时、按要求将部门最新资料共享,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各镇区街道及部门定期提供的资料,梳理拟纳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达到纳统标准75%以上),对接各相关单位进行数据跟踪;统计部门依据相关部门定期提供的企业行政记录资料,及时对企业进行筛选、甄别,形成“准四上”企业(达到纳统标准80%以上)库和“种子”企业(达到纳统标准60%以上)库,建立与各行业部门每月对接制度,搭建升规纳统数据共享平台。

(三)归类推送镇街、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将定期更新的拟纳统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统计部门将初步筛选的“准四上”企业库、“种子”企业库、退库和有退库风险企业名单,及时推送到各镇区街道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区街道统筹组织开展摸排核实、补充完善,根据企业分布情况,按照经营所在地(建筑业按注册地)原则,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对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实时动态监测辖内企业经营变化和成长发展,畅通基层网格员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问题反馈渠道,及时解决问题、帮扶企业发展。

(四)扶持服务企业成长。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种子”企业、“准四上”企业、退库和有退库风险企业以及拟纳统投资项目,实行重点培育扶持和动态监管,建立本行业的“种子”库、“准四上”库、“投资项目储备库”库,企业培育台账,掌握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企业诉求,分类梳理,“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扶持计划,形成梯次培育机制。开展惠企政策推送、问题化解、帮扶指导等服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五)搞好企业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多渠道积极宣传介绍各种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充分运用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将升规纳统宣传引导工作贯穿于对企业培育扶持的全过程,消除企业不必要的顾虑,提升企业对纳统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同时,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依法纳统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广泛支持、企业积极纳统的良好工作氛围,筑牢企业纳统基础。

(六)高质量升规纳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下步准备纳统的企业名单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反馈至统计部门。对符合纳统标准的企业及投资项目,统计部门要及时跟踪指导、分析研判,按照统计制度要求,纳入联网直报系统,同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对未能通过纳统审核的企业及投资项目,统计部门要及时汇总整理问题清单,将问题归口反馈至各镇区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待问题解决后及时纳统。

三、责任分工

各镇区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是“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和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指导做好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各项工作。

(一)发展改革部门:1.牵头组织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水利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体育部门、气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城管部门、公安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其他服务业主管部门)的升规纳统工作。2.负责管道运输业企业的升规纳统工作。3.负责梳理拟纳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维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及工业技改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工作。负责工业设计服务、互联网、电信行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的升规纳统工作。

(三)商务部门:1.牵头负责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及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工作。2.负责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家庭服务企业的升规纳统工作。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牵头负责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及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纳统工作。2.负责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的升规纳统工作。

(五)税务部门:1.负责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前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截至上季度末达到“四上”“准四上”和“种子”标准的企业信息资料(包括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营范围、行业小类代码、联系方式、营业收入等指标)。2.每月25日前提供上一年度10月以来新开工(投产)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信息资料。

(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质检技术服务业企业及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每月向统计部门提供新审批注册的在营单位及投资项目名录信息等资料。

(八)财政部门:负责会计服务企业及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工作;负责筹集奖励资金、做好统计经费保障等工作。

(九)交通运输、港航服务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业行业(不含:公共自行车服务、邮件包裹道路运输、城市配送、搬家运输)、水上运输业(海阳港航服务中心)、多式联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及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工作。

(十)统计部门: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负责做好与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资料的比对,建立“准四上”库和“种子”库,及时推送给各镇区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2.负责做好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升规纳统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做好申报“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料审核。3.督导在库“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4.负责按月汇总各镇区街道、各行业企业及投资项目升规纳统工作情况。

(十一)各镇区街道:负责辖区内“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工作,定期摸排发走访,掌握企业及投资项目的发展动态,按时收集、整理、初审“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资料,积极申报入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升规纳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联络人员,具体负责升规纳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培育纳统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企业培育、升规纳统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税务等部门按照信息交换机制按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资料;发展改革部门依据部门资料定期更新维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归口推送各镇区街道及主管部门,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纳统准备工作;统计部门依据部门资料筛选“准四上”企业库、“种子”企业库和符合达标纳统标准企业名单,归口推送各主管部门,开展动态监测,并做好申报纳统企业及投资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职责,建立完善企业激励政策,按照责任分工对本行业企业及投资项目进行核实监测、建档管理,每月对接统计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及投资项目升规纳统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各镇区街道要压实工作责任,结合辖内实际,抓好常态化企业走访、政策宣传等各项纳统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核。一是将月度、年度纳统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全市“准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运行监测情况、企业培育和升规纳统工作情况,研究存在困难及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建议。

附件:1.“四上”“准四上”“种子”企业及“拟纳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标准

          2.部门负责行业代码表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四上”“准四上”“种子”企业及“拟纳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标准

一、“四上”企业标准

(一)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以及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四)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五)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辖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企业)直属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管理办法。辖内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准四上”企业标准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达到“四上”企业标准,但尚没有纳入“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二)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80%及以上的具备较好的成长性、未来一段时期能够成为“四上”企业的企业。

三、“种子”企业标准

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60%—80%的具备较好的成长性、未来一段时期能够成为“四上”企业的企业。

四、“拟纳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标准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二)项目材料达到纳统材料标准(立项、施工或购置合同、购置发票或工程款发票、施工照片或设备照片)75%及以上的项目。

附件2


部门负责行业代码表

部门

负责行业领域

部门

负责行业领域

发展

改革

部门

1.牵头组织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

2.行业代码前两位为57的行业。

3.负责维护更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

文化和旅游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632、786的行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86、87、88、90的行业。

工业

和信

息化

部门

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行业;行业代码前三位为631的行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64、65的行业;行业代码为7491的行业。

科技部门

行业代码前两位为73、75的行业。

财政

部门

行业代码为7241的行业。

司法行政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23的行业。

市场

监管

部门

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25、752、745的行业。

自然

资源

和规

划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44、747、771的行业;行业代码为7485、7486的行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79的行业。

商务

部门

1.牵头负责行业代码前两位为51、52、61、62的行业。

2.负责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28(会展)、801的行业。

交通

运输

部门

1.牵头组织属于铁路部门职责范围的行业代码前两位为53的行业(不含国铁非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公司);民航部门行业代码前两位为56的行业。

2.行业代码前两位为54(不含5414、5436、5437、5438)、55、58(不含582)的行业;行业代码为839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

部门

负责行业领域

部门

负责行业领域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牵头负责资质内建筑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47-50)、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行业代码为7010)企业的升规纳统工作。

2.行业代码为7020、7030、7040、7090、7481、7482、7483、7484的行业。

民政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807(婚姻介绍)、808(殡仪馆和公墓)的行业;属于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行业代码为8512(老年人护理服务机构)、8514(老年人养护服务)、8519、8521、8529(不含为残疾人、智障、军烈属、受灾群众提供不住宿看护、帮助活动)的行业。

公安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27的行业。

卫生健康部门

行业代码为7244的行业;

行业代码前两位为84的行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26的行业;行业代码为8391(除驾驶员培训以外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业。

生态环境部门

行业代码为7245、7719的行业;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46、772的行业。

教育部门

行业代码前两位为83的行业。

邮政管理部门

行业代码前两位为60的行业。

水利部门

行业代码前两位为76的行业。

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43的行业。

农业农村部门

行业代码为7493的行业。

体育部门

行业代码为7246、9041的行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89的行业。

城管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81、782、783、784、785的行业。

气象部门

行业代码前三位为741的行业。

注:本表中行业代码不足4位的,为行业代码前2位或前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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