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1540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部门解读丨《关于公布〈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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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阳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公布〈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

二、决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3〕11号)有关精神,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政发〔2022〕14号)和《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海政发〔2022〕32号),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一)《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涉及18个镇(街道、区)、32个市直单位,纳入行政许可事项302项。

(二)与《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相比,删除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级权限,新增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级权限,新增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总数不变仍为302项。

(三)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四、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于晓丽

联系电话:379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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