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152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水资源
成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地下水”“专项整治”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字〔2023〕16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保护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维护良好的地下水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管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取水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省环保督察反馈情况为切入点,开展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我市取用水单位现状,摸清地下水取用水户底数,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户管理台账,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夯实地下水管理基础,形成良好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取用水情况。依托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对区域内取水井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摸清全市取用水单位审批、用途、水量、计量等管理情况,排查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按规定计量取水和管网覆盖区范围内取水的取用水单位底数,对原已关停的取水井,开展“回头看”,建立取用水户管理台账。

(二)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对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对违法取水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符合补办取水许可手续条件的,限期依法补办取水许可手续;不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立即封停取水井,转换其他水源。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一律不得新增取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且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现有取水井依法依规限期封停,公共供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非新增用水户取水井,经供水主管部门认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取水许可延续。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已办证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重点排查计量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对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故意破坏计量监控设施、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四、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5月19日)。海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做好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5月20日-5月31日)。海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市范围内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行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开展全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托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加强日常监管;汇总市直相关单位和各镇区街道摸排报送的名录库,组织力量,协调会同相关部门,以混凝土搅拌、铸造、洗砂、洗浴和洗车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制止无序、非法取用水行为;对镇街取水口摸排、信息上报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汇总上报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做好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宣传活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取用水户信息和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口的行政审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取用水行为依法查处。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畜禽养殖场的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农业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使用自备水源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使用自备水源的文化娱乐场所、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文化娱乐场所、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提供使用自备水源限额以上餐饮住宿行业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限额以上餐饮住宿行业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使用自备水源的混凝土搅拌、铸造、洗砂、洗浴和洗车等行业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提供使用自备水源学校(包括公办、私立学校)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学校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下属院所、中心等单位名录库及取用水详细信息,配合做好地下水取水口整治工作。

18个镇区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取水户地下水取水口信息摸排整理,汇总形成本辖区地下水管理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建立整改台账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进行整改,定期上报整改情况。

市直相关单位和18个镇区街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根据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市直相关单位和18个镇区街道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检查(6月1日至6月底)。6月底前,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摸排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工作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现场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分工,严格实行督查调度机制,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个部门掌握的企业名录、立项信息、取用水情况等资料,强化摸排实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取用水管理行为,做到监管工作制度化、监管流程规范化、违法处置法制化,继续巩固成效,力促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附件:1.海政办字〔2023〕16号附件1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2023.5.6调整.docx

          2.海政办字〔2023〕16号附件2海阳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统计表(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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