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受理对劳动用工单位违法违规投诉或举报。
二、办理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三、承办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投诉或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结案
五、办理时限
1、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立案后6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
3、完成调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
4、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6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等。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535-3222152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电话:0535-3222856
办公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乘坐5路、11路公交车到海阳市民服务中心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