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组织编制了《海阳市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升意见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现依法对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时间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
二、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 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2. 电子邮箱:hycjgz@yt.shandong.cn;
3. 信函方式:山东省海阳市南京街21号海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4. 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35-3223264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5日
2023年4月5日至5月5日,海阳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网站上就《海阳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海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