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具体工作事项一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
监督方式
329791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完成项目挖潜,按照烟台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
收集减排资料,进行减排项目核定。
根据减排项目实施情况,核算减排数据。
整理上报年度减排项目档案,通过烟台市和省级验收。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烟台丰汇设备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项目正在推进中。 烟台丰汇设备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项目正在推进中。 加快烟台丰汇设备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建设。
二季度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 颗粒物减排228吨。 下一步,我局将对继续开展全市污染物减排挖潜工作,目前拟上报海阳市丰汇设备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项目,正在跟进项目进展中。
2、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近零碳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季度 全面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目前已发掘减排项目4处,预计可减排量颗粒物228吨、挥发性有机物69吨、二氧化硫11吨、氮氧化物17吨。 预计可减排量颗粒物228吨、挥发性有机物69吨、二氧化硫11吨、氮氧化物17吨。 继续推进减排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减排项目落地并通过验收。
四季度 全面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发掘减排项目4处,减排量颗粒物228吨、挥发性有机物69吨、二氧化硫11吨、氮氧化物17吨,完成减排任务。 减排量颗粒物228吨、挥发性有机物69吨、二氧化硫11吨、氮氧化物17吨。 提前谋划2024年减排工作目标,积极准备烟台市对2023年减排内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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