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1340 成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部门解读丨《2023-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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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改善农村河道面貌,进一步提升农村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市水利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2023-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由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二、起草依据

根据《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

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2023年-2024年,按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进展,分年度确定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行动任务,常态化开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等专项行动,确保河道问题动态清零,河道总体面貌持续向好;持续开展农村河道修复行动,实施一批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水生态修复、岸坡绿化等工程,全面改善农村河道面貌,打造一批水清岸绿、景色

宜人、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河道。

2023年,计划建设64条农村生态河道,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将达到 62%,河道总体面貌明显改善;2024年,计划建设118条农村生态河道,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河道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凸显,乡村生态振兴及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功能更加突出。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自2023年开始,至2024年 12月底结束。分为摸清河道现状建立工作台账、提高标准建设生态河道、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三)落实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强化履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等。

四、关键词

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指县域范围内,已达标农村生态河道长度占农村河道总长度的百分比;对于县域间的分界河流,计算河道长度时按照靠近辖区一侧的岸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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