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1636/2023-01560 成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机构: 海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事项清单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3-04-01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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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权责清单事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检查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海阳市住建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发布)第四十四条
2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情况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海阳市住建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
3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城市防汛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海阳市住建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七条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挖掘城市道路后修复情况道路养护和修复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海阳市住建局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7号文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16号)
5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核查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2019年6月30日之后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的房屋 市政工程项目及相 关责任主体一般检 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海阳市住建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五十六条。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6款、第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2款。                     
6供热行业监督检查供热行业监督检查检查供热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热源稳定供应情况,用热满意情况。供热单位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海阳市住建局《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条。
7对树木花草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对树木花草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城市树木花草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区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海阳市住建局《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8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运行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修订)第五条
9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海阳市住建局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0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
11对住房保障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住房保障部门权力和义务的落实情况;检查公租房动态管理情况;检查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对住房保障行为的监督检查。公租房承租家庭、补贴发放家庭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18号
12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的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检 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五条。
2.《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五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
13物业管理活动检查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项目;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依约提供服务;检查物业企业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报送报告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
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14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的各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颁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四条。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995年10月通过,2004年11月修改)第七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五条。                     
4.《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五条。                                      
5.《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               
6.《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995年10月通过,2004年11月修改)第三十四条。
15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1.市县级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2.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3.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九条。
16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质量责任情况取得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一次海阳市住建局1.《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5号)第五 条;第八条。
17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行为合规合法情况取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一次海阳市住建局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十一条。        
2.《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8号)第三十一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5号)第五条;第六条。
18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已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抽查比例10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建筑法》(1997年11月通过,2019年4月修正)第三条、第四十三条。     
2.《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2021年6月10日修正)第十条。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8号令)第四十条。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通过,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四条、第四十三条。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第六条。                                                    
6.《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
19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1.县级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2.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3.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九条。
20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2.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3.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
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建筑法》(主席令第29号)第七条。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第十二条。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第三条。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十一条。            
6.《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住建部建市〔2019〕18号)第十八条。
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二十四条、四十三条。
2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民用建筑节能单位、施工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海阳市住建局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
2.《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7月通过)第四条。            
3.《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第二十条。
22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城建档案科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是否规范、完整、及时进行检查。城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资料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1次/年海阳市住建局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47号,2019年3月13日实施)第三条。                                                               
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05年5月建设部令第136号,2019年3月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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