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0337 成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丨《海阳市工程砂石土管理办法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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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海阳市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确定了工程项目砂石土的管理范围、明确了管理要求、规范了处置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镇区街道政府和部门职责,强化了对工程项目砂石土的监督管理。2月1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全市建设、道路、河道、水库、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山体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涉及砂石土采出的工程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出台此类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明确了工程项目砂石土的处置主体及监管责任,经海阳市人民政府指定,自然资源部门是工程项目砂石土处置的唯一主体,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产生的多余砂石土,统一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或拍卖,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同时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砂石土管理,是一个较为敏感、问题多发的领域。明确工程项目砂石土的处置流程和监管责任,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是践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矿产资源领域各种问题,特别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有效对策,不仅有利于充分利用砂石土资源,缓解我市建设原料供需矛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对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因砂石土资源处置不当,导致被认定为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也能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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