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MB285478XG/2023-04128 成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机构: 海阳市退役军人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服务指南

日期:2023-11-1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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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二、政策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2015年2月省政府令第287号)

三、受理机关: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

四、审批机关: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

五、办理流程: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审核批准—补助金发放

六、办理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办理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

七、申请材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报到时,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

八、办理时限:在上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6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十一、救济渠道: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十二、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投诉电话:0535-2902156

信函投诉:海阳市海晏山西路9号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三、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2902160

办公地址:海阳市海晏山西路9号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十四、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移交安置

电话咨询:0535-2902160

信函咨询:海阳市海晏山西路9号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五、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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