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邵国良)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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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邵国良对被继承人邵元贵拥有的坐落于哲阳生活区城北开发小区9号楼102号房产,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间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予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示。



公告单位: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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