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海政发〔2023〕1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工。
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建立工作台帐,认真做好所负责的具体工作;要加强部门沟通对接,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地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完成情况。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