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职能变更的公示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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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海编发【2021】50号),海阳市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需进行职能变更,具体如下: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变更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市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开展传染病、慢性病、皮肤病、性病和麻风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全市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2.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保健服务和救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孕期保健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检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妇幼保健咨询等服务;承担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和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生育技术人员与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培训,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承担流动人口生育技术服务和孕产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等服务;承担城乡居民综合性医疗保健、针对性健康咨询及不孕不育、理疗、骨科、皮肤、中医等特色专科诊疗服务;承担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等医护人员群体岗位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培训及培训的后续管理工作等服务;承担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的药具调拨、储运、发放、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编制辖区药具年度计划,全市药具信息统计工作及流动人口生育药具的服务与管理、本辖区镇村药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服务。

3.市东村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市二十里店镇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5.市发城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6.市方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7.市凤城街道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8.市郭城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9.市留格庄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0.市龙山街道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1.市辛安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2.市朱吴镇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3.市徐家店中心卫生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4.市小纪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5.市盘石店镇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6.市行村镇卫生院主要职责变更为: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特此公示。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