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1636/2022-05473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发文机关: 海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6-20 成文日期: 2022-06-20
编号: 第49号 会议编号: 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9号:关于“关于加大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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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冬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建局已经计划将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列入“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中,向上争请,计划于2023-2025年期间陆续投资1亿元,在市区公共区域建设停车场和小区内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时同步进行,包括新建停车场,安装智能设备及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车辆的增长使用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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