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相关规定,现将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 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
联系电话:0535-3602899
附件:2022年第二批告知承诺件企业名单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