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努力创造幸福生活
责任单位
烟台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535-329785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按照烟台市下发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进行修改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确保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剩余10项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项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确保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剩余10项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项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确保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剩余10项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到期的第2、9、10、13项问题完成整改,其他11项问题达到序时进度;确保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第21、28、29、31项整改完成、剩余6项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1、已对接上级部门,2022年我市重点完成核能供暖燃煤锅炉关停、来福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凌晖包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的建设。目前,核能供暖燃煤锅炉关停项目正在完善相关资料;凌晖包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完工,准备组织验收;来福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正开展项目招投标,均达到进度要求。2、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和烟台市整改方案,逐一分析盘点问题,将中央督察报告分解为15项具体问题,省督察确定为31项问题。目前,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31项问题,21项已经完成,10项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项问题,6项已经完成,9项达到序时进度。 凌晖包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和核能供暖燃煤锅炉关停项目已完工. 1、加快来福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的建设。2、组织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
二季度 1.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和烟台市整改方案,逐一分析盘点问题,制定《海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将印发。目前,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31项问题,21项已经完成,10项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项问题,6项已经完成,9项达到序时进度。
2.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6%,同比上升3.9%,全市PM2.5浓度29µg/m3,同比改善14.7%,PM10浓度54µg/m3,同比改善23%。列入监测的7条河流和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东村河入海口国考断面和大沽夹河戴家桥水质达到Ⅲ类和Ⅱ类标准,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顺利完成重大赛事空气质量保障任务,1-6月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控以上河流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组织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
三季度 1.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和烟台市整改方案,逐一分析盘点问题,制定《海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将印发。目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31项,已完成22项,剩余9项均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5项,已完成11项,剩余4项均达到序时进度。
2.1-9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3%,位于烟台市各区市第一名,全市PM2.5浓度25µg/m3,同比改善17%,PM10浓度45µg/m3,同比改善24%。列入监测的7条河流和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东村河入海口国考断面和大沽夹河戴家桥水质达到Ⅲ类和Ⅱ类标准,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顺利完成重大赛事空气质量保障任务,1-9月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控以上河流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组织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
四季度 1.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和烟台市整改方案,逐一分析盘点问题,制定《海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将印发。目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31项,已完成22项,剩余9项均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5项,已完成11项,剩余4项均达到序时进度。
2.2022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4%,位于烟台市各区市第一名,全市PM2.5浓度26µg/m3,同比改善10.3%,PM10浓度48µg/m3,同比改善15.7%。列入监测的7条河流和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东村河入海口国考断面和大沽夹河戴家桥水质达到Ⅲ类和Ⅱ类标准,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顺利完成重大赛事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空气质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控以上河流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组织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