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199/2022-02813 成文日期: 2022-04-05
发布机构: 海阳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日期:2022-04-0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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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

二、受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及其它社会组织、法人。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线上办理 

四、服务时间

5-10月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1-4月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咨询电话

0535-3330866

六、办理地点

海阳市南京街21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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