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为: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海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 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烟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 市教体局 市体运中心 | 2022年3月底前 |
2 | 海阳市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 《海阳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海阳市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方案》 | 市投资促进中心 | 2022年3月底前 |
3 | 关于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中央和省、烟台市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 | 市工信局 | 2022年2月底前 |
4 | 海阳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烟台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市应急局 | 2022年2月底前 |
5 |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市应急局 | 2022年4月底前 |
以上事项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