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2-02768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部门解读丨《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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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市政府印发了《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政发〔2020〕9号)(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现就《总体预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8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海政发〔2018〕20号),在防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责任笼统模糊、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和保障机制权威性不够、保障内容不明确等问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按照省、烟台市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应急局组织起草了《总体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把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并于2022年3月31日起实施。

二、修订思路和修订内容

(一)修订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着力理顺应急管理责任,主要把握了以下四点:一是坚持综合协调应对。结合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各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市镇两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行预案中暴露出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等问题。三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四是坚持实效导向。认真梳理当前我市面临的各类灾害风险,对风险防控、预警响应措施、应急处置、资源保障等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作出研究细化,提出针对性措施。

(二)修订主要内容。较2018年印发的《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和特点:

1.完善了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强化了基层组织和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明确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应制定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2.调整了组织指挥和保障体系。修订稿中,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事件影响比较大的情况下,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镇区街道组织指挥体系参照市级层面进行设置。

3.调整突发事件分级。修订稿中不再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要求各市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上级要求,对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进行明确。

4.明确了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牵头部门。 

5.突出风险防控。明确了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职责和主要内容。

6.完善监测预警。重点是细化了预警措施,明确了增加观测频次、转移疏散人员等预警措施。

7.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对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8.增加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对各级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权限和现场指挥工作要点进行了明确。

9.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了4大类突发事件共20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10.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发布平台进行了细化;增加了舆情引导工作要求。

11.增加紧急状态的启动程序、信息发布机制。

12.优化应急准备和支持工作。提出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保障、科技支撑、法制、气象水文保障制度。明确了基本保障标准。

13.强化了预案管理。细化了预案编制、审批、衔接、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职责等,对应急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出了要求。

14.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编制单位。全市共需编制49部市级应急预案,共明确了25个责任编制部门、单位。

三、《总体预案》核心内容

《预案》共有七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资源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等内容,系统的对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体制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资源保障要求,与烟台市应急预案能效衔接。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共四大类,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响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方面,分别明确了各级应当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明确了市级领导机构、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市政府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主要牵头部门承担,分别明确了26个部门单位牵头的相关事件。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和相关办事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生活、专家等11个工作组。为各类应急处置时各工作组设置设定基本框架。镇区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其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制定。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主要明确了全市各级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预警措施、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响应、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结束、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一)风险防控方面。主要抓好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协同防控原则,统筹建立社区、村(居)、重点企事业单位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重点工程安全基础;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二)预测与预警。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明确了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4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对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发布渠道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三)采取的预警措施。明确了10项具体措施。(四)信息报告。分别明确了报告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五)先期处置和响应。对发生或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后各级如何应对进行了明确。(六)指挥协调。明确了组织、指挥、协同联动、区域合作等方面具体内容。(七)处置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明确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应采取14项应急措施;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6项应急措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八)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市委、市政府或其设立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构)负责。(九)应急处置结束。市应急指挥机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事态反复。(十)恢复与重建。分别对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与评估 、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资源保障。明确了市镇两级及相关行业部门队伍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保障 、科技支撑 、法制保障 、气象水文海洋信息服务等各类保障在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及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任务分工。

第五部分、责任与奖惩。主要明确了责任追究。

第六部分、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内容。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各单位履行职责要求,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市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附件:明确了海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及编制单位,共计市总体应急预案1部(本预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49部,其中,自然灾害类预案9部,事故灾难类预案25部、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5部,社会安全类预案10部。

解读联系人:海阳市应急局指挥中心 王宝

联系电话:0535-322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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