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2-01301 成文日期: 2022-03-28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简明问答丨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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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本《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限额以上“批零住餐”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是县域经济繁荣的主力军,也是准确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主要数据来源。制定《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是进一步培育、促进我市批零住餐行业高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问:制定该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该文件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四上”企业扩规模增实力的实施意见》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3、问:本《办法》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批零住餐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调动批零住餐企业和个体户的纳统积极性,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4、问:本《办法》中重要举措主要针对哪些方面?

答:一、鼓励扶持对象的条件。企业类型、注册地及经营规模需达到纳统规定,其中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二、激励措施。对符合纳统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和共同推进纳统工作的商业综合体,按照行业类别、经营规模、年度净增额及入库时间等因素给予奖励,且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问:本《办法》有效期多久?

答: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6.问:有没有具体咨询联系方式?

答:请咨询海阳市商务局市场科  刘彩霞   0535-323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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