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2-0341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3-26 发布日期: 2022-03-26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海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字〔2022〕6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

为巩固和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成果,不断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烟台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海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全面覆盖、运营规范、保障有力、监督高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舒适、美丽、文明的宜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各负其责、有效配合、齐抓共管、协作顺畅的工作格局。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住建局和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妇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政策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检查、督促、评估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调度、安排、讲评、通报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每年组织一次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推广工作方法,交流工作经验。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考核结果实行“三色”管理制度:综合排名排名前3位亮蓝色标识,后3位亮红色标识,其他镇(街)亮黄色标识。每个季度列在红区的镇区街道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约谈;连续2个季度列在红区位的镇区街道由所在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3个季度列在红区的镇区街道由市委市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建立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对年度综合排名前3位的,分别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年度排名后3位的,分别惩罚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三、工作标准

(一)保洁员管理。按照村居人口2-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按时足量发放保洁员工资,建立环卫保洁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提高保洁员福利待遇;建立完善的保洁制度,明确保洁责任区域,配齐保洁工具,规范保洁工作流程,及时开展垃圾箱清洗、消毒,确保垃圾箱干净整洁、箱盖随时关闭,做到垃圾箱外无散落垃圾,杜绝污水外溢、垃圾随意倾倒和直接焚烧垃圾等现象。鼓励各类专业化环卫保洁企业参与农村保洁等工作,打造年轻化、专业化的农村保洁队伍。

(二)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1.户内垃圾收集。统一采用村民自行投放和保洁员上门收集两种模式。其中,上门收集模式为每户配备一个小型垃圾桶,由保洁员每天上门统一收集,送至村(居)垃圾收集点;村民自行投放模式为村(居)每10-15户配备1个带盖垃圾箱(桶),村民向垃圾箱(桶)投放垃圾,由保洁员每天统一送至垃圾收集点。

2.户外垃圾收集。在容易积存垃圾的田野、村头、湾塘、道路、沟渠沿线、空地等区域,摆放能满足需要的带盖垃圾箱,由保洁员统一收集送至村(居)垃圾收集点。

3.垃圾集中收集点。根据村(居)规模确定1-2处垃圾收集点以便于统一收运,垃圾收集点必须一次性淘汰敞口式垃圾箱和露天生活垃圾池,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转运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4.转运站管理。严格落实转运站管理制度,强化站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规范、安全运行;加强站内保洁及周边的美化绿化和消毒灭虫等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文明整洁;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等要求处置渗滤液并达标排放。

5.生活垃圾处置。所有生活垃圾必须运送(转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场应符合国家无害化等级评价标准。

(三)村容村貌。实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协调推动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三清一改”、“美丽庭院”工作,清理农户房前屋后等各类垃圾杂物,消除“四大堆”。

(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对全市范围内城乡垃圾乱堆乱倒形成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沟塘)和水利枢纽内的漂浮垃圾进行排查,对于体积较小能当场整改的立即安排整改消除,对于体积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2022年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区、街)。2023年,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4年,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体系。2025年巩固提高,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工作分工

(一)市住建局:指导各镇区街道做好保洁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收运处体系;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评价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协调推动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排查整治,及时清理农业包装袋、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农膜清理回收率达90%以上;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着力培育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完善前端收集、中端清运、终端处置体系,实现闭环管理、无害化处置。

(三)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尤其是较大规模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正规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四)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河流(湖泊)水利枢纽水面漂浮物打捞清理,做好河流(湖泊)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五)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做好其负责路域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县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做好其负责路域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七)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指导监督渔港、渔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沿海养殖和渔业生产区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八)市果业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果园反光膜等果园废弃物的清理、回收等工作。

(九)市商务局: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市妇联:开展以改善城乡环境、转变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引导农村妇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文明素质,形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农村垃圾集中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镇区街道积极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卫生水平。

(十二)宣传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政策法规和先进经验宣传、反面典型,引导城乡居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十三)市发展改革局: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十四)市财政局:统筹资金支持城乡垃圾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五)各镇区街道:作为属地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将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护工作的统筹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按照每12个村/名的标准配备管理员,管理员每周对所负责村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情况进行1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并建立巡查档案。

(二)引导村民自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把村庄环境整治、房前屋后清理、畜禽规范圈养、生活垃圾分类等日常行为纳入村规民约,不断健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农村美丽庭院创建、环境卫生“红黑榜”“星级文明户”评创和信用积分等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市级补助的资金保障体制。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困难补助+考核激励”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更新和保障保洁员待遇。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持续加大配套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引进社会化资本助推环卫产业发展,逐步实现环卫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目标。

(四)加大社会监督。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环境卫生相关知识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聚焦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用好12345热线、网络和举报电话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快速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附件:海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海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主  任:

高元华  副市长

副主任:

孟兆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忠旭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

徐东生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海燕  市妇联主席

冷守强  烟台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局长

王月军  市发改局局长

徐  鑫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于在洲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海平  市水利局局长

迟先胜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

张燕军  市商务局局长 

赵中国  市卫健局局长

赵晓锋  市果业中心主任            

王玉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海阳市住建局局长张忠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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