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字〔2022〕10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方便居民自治,加强城市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设立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碧桂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海滨西路,南至黄海;西起虎脚山,东至马河港大桥入海口。社区驻地位于海阳市海滨西路1111号辛安镇碧桂园小区。请辛安镇人民政府于60日内,按法定程序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并按规定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索引号: | 11370687004270251L/2022-01228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
发文单位: |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碧桂园 社区居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