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3239156/2022-01744 成文日期: 2022-05-24
发布机构: 海阳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风险评估

关于对《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的前评估报告

日期:2022-02-2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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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

对《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整体的评估,确保其能够实施。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有八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资源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等内容,系统的对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体制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资源保障要求,与烟台市应急预案能效衔接。

3、评估过程

我单位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进行前评估工作,分别从编制依据、编制过程、规定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细致的分析了《海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修订版)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形成了相关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全面提高我市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2、文件制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

3、文件制定的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出台时机

对组织应对全市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4、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海阳市应急局牵头形成了《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分别征求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和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融媒体中心、粮食物资储备中心、核应急办、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港航服务中心、公路养护中心、森保中心、体运中心、烟台海事局海阳海事处、供电公司和各镇区街道意见,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12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论证会,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2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分别征求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和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融媒体中心、粮食物资储备中心、核应急办、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港航服务中心、公路养护中心、森保中心、体运中心、烟台海事局海阳海事处、供电公司和各镇区街道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3月2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的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合理、详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建议继续执行。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四、其他说明的问题

评估单位:海阳市应急管理局

评估时间: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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