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1636/2022-05229 成文日期: 2022-10-23
发布机构: 海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

日期:2022-10-2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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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执法机构设置: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

联系方式:3602809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办理程序和时限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向有关部门移交。

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监督途径

电话监督:0535-3202908(本单位监督电话)

信件投诉:海阳市济南路82号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邮编:265100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海阳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楼1119室

电话:0535-3306689

行政诉讼

部门:海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北京路81号

电话:0535-322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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