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执法机构设置: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
联系方式:3602809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办理程序和时限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向有关部门移交。
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监督途径
电话监督:0535-3202908(本单位监督电话)
信件投诉:海阳市济南路82号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邮编:265100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海阳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楼1119室
电话:0535-3306689
行政诉讼
部门:海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北京路81号
电话:0535-322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