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财政局机构概况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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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    话0535-3223220传    真0535-32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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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海阳市财金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市财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烟台市委和海阳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镇(区、街道)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区、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完善全市税收保障机制。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
(六)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贯彻落实全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贯彻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设备、土地等有形、无形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监管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市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市政府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八)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授权范围内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按照权限管理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
(二十一)负责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以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二十二)负责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十三)制定、修改、审核所监管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二十四)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有关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参与制定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二十六)监测市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依法对各镇区街道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七)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八)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和省、烟台市有关要求,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协调、配合中央驻海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二十九)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三十)负责联系协调驻海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调、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三十一)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和挂牌,对拟上市企业及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有关事项按规定提出审核意见。指导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协调工作。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
(三十三)按照中央确定的规则和省、烟台市部署安排,承接全市投资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管理。
(三十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三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
(三十六)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海阳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和有关财政制度政策设计,提高对财政经济数据的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镇(区、街道)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按分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取消、下放、规范整合部分监管事项,强化依法、分类、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有效防范国有资本流失,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
5.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组织推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行为,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挂人事科、政策调研室牌子)办公电话0535-3223220负责人付崇杨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研究提出贯彻市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综合科办公电话0535-3225411负责人张君
科室职能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科室名称预算科(挂法规税政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3223137负责人王晓林
科室职能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镇(区、街道)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指导镇(区、街道)预算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镇(区、街道)财政预算。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核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税的条款。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市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审核办理全市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负责税务部门地方经费保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项目确定相关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债额度申请、分配工作。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名称国库科办公电话0535-3223358负责人吕刚
科室职能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贯彻落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级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科室名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3225321负责人刘爱凤
科室职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组织编制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
科室名称经济建设科(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3229835负责人范勇
科室职能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组织实施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促进投资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贯彻落实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科室名称科教文行政政法科(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科、工商贸易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3223289负责人由宗才
科室职能承担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行政、政法、外事、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等资金管理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贯彻落实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指导监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参与产业政策研究,贯彻落实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字海阳”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科室名称社会保障科办公电话0535-3222243负责人孙兆强
科室职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工作。
科室名称农业农村科办公电话0535-3223130负责人修光学
科室职能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海洋渔业、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贯彻落实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科室名称资产管理科(挂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3223482负责人黄艳
科室职能研究贯彻落实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贯彻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设备、土地等有形、无形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监管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市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研究拟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拟订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市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
贯彻落实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科室名称政府投融资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3220515负责人宋婷婷
科室职能贯彻落实市政府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预算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融资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对市级投融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投融资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经营、参与重大产业投融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市级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
科室名称金融与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3225069负责人高霞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承接全市投资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管理。
科室名称会计科办公电话0535-3223473负责人王玮
科室职能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科室名称财政监督科(挂预算绩效管理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3222158负责人于卫东
科室职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镇(区、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党建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3220128负责人孙向乐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海阳市财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3226568负责人于波
单位职能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信息化工作等;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代管全市农村征地补偿费;承担全市财源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对全市工商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临时性周转贷款的回收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海阳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办公电话0535-3223096负责人徐庆海
单位职能承担国库集中支付经办工作,代编非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电子),审核部门单位直接支付申请;根据部门单位用款计划和国库资金安排,办理直接支付业务;承担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会计核算,建立集中支付账务核算体系相关工作;参与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参与构建国库集中支付及预算单位总账等应用网络系统,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支付信息数据库,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预算单位支付信息;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海阳市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办公电话0535-3223482负责人李鹍鹏
单位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或委托,对政府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统一运营管理;履行政府公物仓职能,对授权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建立政府主导的资产集中调配和共享机制;对在用资产进行维护管理,为政务活动提供保障;为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提供支持,承接财政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股权;依法经营授权的资产和股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海阳市财政集预算评审中心办公电话0535-3223082负责人胡朦
单位职能承担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开展与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结算评审有关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农田水利、大中型修缮工程等)的评估及评价工作;负责对入库审价中介机构的相关评审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研究拟订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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