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3220118 | 传 真 | 0535-3221926 | ||
邮 箱 | hysybjbgs@yt.shandong.cn | |||||
办公地址 | 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12楼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
主要职能 |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海阳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220118 | 负责人 | 邵蕾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
科室名称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3223323 | 负责人 | 邵玉华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烟台市和海阳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镇区街道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 |||||
科室名称 | 基金监督管理和规划财务科(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239932 | 负责人 | 王舜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223229 | 负责人 | 辛瑞涛 |
单位职能 | 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经办业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