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199/2021-03220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布机构: 海阳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社保政策

海阳市发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日期:2021-08-23 阅读量:

字号: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242元计算。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