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1-03521 成文日期: 2021-07-24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海阳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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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1年4月,烟台市申报入选全国20个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城市之一,享受国家资金补贴,分三年推进。市住建局根据烟台市实施方案要求及任务分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海阳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国家、省、烟台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

三、任务目标

2021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31664户,其中城区的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等2997户,农村28667户。开展城区和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21年城区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9万平方米,农村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293户。

四、主要内容

1、因海阳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六镇农村基础燃气管网建设的特许经营许可,按2800元/户的预算,对农村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2600元/户的预算对20KW燃气壁挂炉、物联网表、灶具、报警器、切断阀、两条波纹管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费用依中标价结算,烟台(含中央)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余由财政负担,按照2021-2023年三年4:3:3的比例,拨付给中标单位。

2、暖气设备包括暖气片(每户不少于2组,每组15片,高约60cm)和配套管道等,由各镇区街道组织农户安装,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3、气代煤采暖用户采暖季不执行阶梯气价,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每立方米0.4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烟台(含中央)和海阳按照1:1的比例分担。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800立方米,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4、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根据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烟台(含中央)按照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补贴,其余由财政负担,费用数额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为准。

5、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烟台(含中央)按照每户2300元的标准补贴,其余由财政负担。

联系人:张婷    电话:36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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