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4936110011/2021-05078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发文机关: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果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21-05-18 成文日期: 2021-05-18
编号: 第25号 会议编号: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5号:关于“对新建果园给予资金补贴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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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桥、于吉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建果园给予资金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3月20日,海阳市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海阳市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意见的通知》,大力扶持苹果产业。扶持意见中提出要支持苹果示范方建设:对新发展的集中连片50亩以上苹果示范方,乔化栽植每亩补贴800元,矮化密植栽培每亩补贴1500元(按现代化果园机械化管理模式栽植)。同时,按烟台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老龄果园更新改造、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对成方连片改建改造规模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补助。

新建补贴范围确定为集中连片50亩以上苹果示范方、成方连片改建改造规模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是在烟台苹果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后,海阳市多次外出考察、深入各乡镇实地调研、集中探讨后确定的。

海阳市作为烟台地区重要的苹果产区之一,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以红富士苹果为主的种植业,至今全市种植面积达21万亩,成为我市农业产业中规模最大、品牌价值最高的支柱产业。但我市60%以上苹果园超过20年,品系老化,不易着色,并且大部分果园郁闭交接,透光通风差,优质果低,市场价格竞争力较弱。且随着农村劳力老龄化,对果园的管理力不从心,亟需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及流转土地的方式集中连片发展规模示范方,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高标准果园采用带分枝大苗建园,配套各种机械、支柱立架、水肥一体化设施,达到省工、省力、省时的效果。同时,采用先进技术,特别是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果园精准化施肥等标准化生产技术,确保果品质量优良,提升市场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果业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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