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3283324713/2021-03443 成文日期: 2021-11-29
发布机构: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海阳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专项规划

日期:2021-11-2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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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农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烟发〔2019〕22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专项规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完善功能,填平补齐,充实内涵”的原则,加快改善村卫生室房屋等基础设施条件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状况,到2020年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5个方面实现标准化,实现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经过3-5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门诊量占全市门诊总量的50%以上,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在农村,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距离相近的3-4个行政村可联合设置中心卫生室,服务半径不超过2.5公里。加强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点建设,其中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要设置不低于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不足800人的要设置不低于20平方米的医疗服务点。村卫生室建设由各镇街统筹规划,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规范化村卫生室的标准建设,其房屋建设和维修、道路及水电暖等相关设施配套由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负责;在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居民办好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0.8-1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明确功能定位。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承担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以及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健康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三)完善财政供给及激励机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给予保障。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奖励,提取的奖励资金纳入并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经费按标准足额拨付,严禁打包拨付,不得截留、挪用、挤占,确保专款专用。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规债务。2013年以来,因县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维护维修、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专项补助未落实而产生的合规债务,用5年左右时间逐年化解。

(六)加大对村卫生室投入支持。自2020年起,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分别给予每所1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纳入全市设置规划、达到市级以上建设标准的新建村卫生室,验收合格后市、县两级财政分别给予每所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七)加强乡村卫生室管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在房屋产权、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八)合理核编定岗。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和岗位,乡镇卫生院按服务人口的l-1.5‰核定人员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0.7-l‰核定人员编制,其中中医类别医师占比应达到20%以上。合理安排用编计划,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原则上有编即补,到2021年空编率控制在5%以下。

(九)创新人才招聘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全科、妇科、儿科、儿保、妇保、中医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招聘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置特设岗位。安排一定名额,将具备大专学历、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5年并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于降低开考比例、简化招聘程序招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应当与其在招聘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十)巩固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1.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准入制度。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要求,完善乡村医生准入机制,积极推行“县招、乡聘、村用”制度。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对确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村卫生室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实际自主招聘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人员一经录用,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同意、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注册。招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人员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参加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于5 年注册期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要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2.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乡村医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业许可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药物,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密切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分工合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规范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层级督查制度,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政策执行不力的村卫生室,给予通报批评;对乡镇卫生院组织和推进不力、审核不严,造成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不达标、网下交易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同时,严肃查处乡村医生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的行为。

3.巩固和创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本着巩固一批录用一批的原则解决补齐乡村医生队伍人才流失和招录困难的短板,结合目前实际,分批分类有序为在岗乡村医生依法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解决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4、健全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办理退出手续,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或无合适接替人员的,经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体检身体健康者可以适当延长,由卫生健康部门批准注册执业,实行一年一聘。建立违规违纪乡村医生辞退制度,对于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3个月以上的、不服从上级部门管理的、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的、出现医疗卫生重大事故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由卫生健康部门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责令退出村卫生室执业。

(十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挂职“业务院长”“百名专家联镇街”等工作,加大对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卫生院的帮扶力度。推行“挂职院长”制度,从县级公立医院公开选拔1-2名优秀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任院长(挂职),挂职时间不少于3年。上述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原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资格后予以聘用。

(十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当控制二、三级医院的年度预算增幅,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证金比例控制在4%以内。

(十三)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海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基本医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同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的数据交互。在医共体内,建设集影像、检验、心电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远程诊疗系统。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用、诊疗信息共享共用,有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实现全市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二)强化配合联动。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围绕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计划。各镇区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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