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经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海阳市金韵艺术培训中心符合办学许可变更办学面积的条件。同意其办学面积由76.19平方米变更为216.54平方米,办学规模由20人变更为60人。
为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5日-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4日前通过邮箱(Email:hyszwb@yt.shandong.cn)向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准予登记。
通讯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65100
电话:0535-3221887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