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199/2021-02767 成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海阳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事业单位考录

关于公布2021年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笔试成绩合格线、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资格审查的通知

日期:2021-10-11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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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山东省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简章》(以下称简章)规定,现就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笔试成绩合格线、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简章规定,现确定综合类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2分。

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经过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详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0月14日(上午8:40-11:30,下午2:10-5:00)。审查前确认参照第五条,应聘人员请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附件6中的日期和分组参加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

考生审查地点为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会议室(海阳市济南路91号)。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5),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区财会A、B岗位无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毕业的根据岗位要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能够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5、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期间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的书面承诺。

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019年、2020年毕业的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领取顺序号。根据考生到达时间,按组别发放顺序号,考生根据顺序号顺序参加资格审查。

第二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

第四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身份证、缴费单据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审查前确认

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10:00前先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招考机关,办理确认手续)。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确定参加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

报考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的考生,将邮件发送至hyrsjkaoshi@yt.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5-3222019。

(六)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点和面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提供《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点和面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 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经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5)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6)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于10月15日左右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附件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3: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档案及组织关系承诺书.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分组情况.xlsx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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